发布时间:2024-05-30 浏览:0 作者:编辑员
一、奖励对象
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二年级、三年级中学习成绩、道德风尚、专业技能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。(学年成绩年级排名前5%,特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前年级成绩排名前30%)。
二、奖励标准
6000元/生/学年(具体奖学金名额由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学校人数等下达)。